书法艺术的魅力
来源: | 作者:yuekexuan | 发布时间: 1021天前 | 118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文字的出现,是人类历史上惊天地,泣鬼神的大事。文字是人类书写语言的符号和交流信息的工具,是人类文明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。文字的诞生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,是精神文明的重大成果。文字的出现是人类由蒙昧走向文明的分水岭,对于文明的传承和交流具有深远意义。中国自古就有仓颉造字的传说。传说中黄帝让仓颉作书,仓颉仰观星辰,俯察山川,纵览天地万物之形态,创造出文字。文字的创造。惊动了天地鬼神,天上降落下粟米,鬼在夜半哭泣,蛟龙潜藏于水底不敢再兴风作浪。

正是有了文字,人类历史才真正走进文明,历史才真正有了记载。而且中国古代人民的伟大智慧才真正通过汉字一代代传承下来。正是有了取法于天地日月、山川草木,飞禽走兽的汉字,才有了中国书法这种在世界艺术史上独特的“笼天地于形内,挫万物于笔端”的书法艺术。

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瑰宝,书法艺术内涵丰富、博大精深,蕴自然的性灵、溢美的芬芳、凝智的妙趣。人们在学习和欣赏中可以得到审美的享受、哲思的启迪、心灵的美化。练习书法能丰富自己的头脑,提高整体修养,养浩然之气,积渊博之才,得天地灵性,纳万物菁华,妙发灵机,创物我同心的大境。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:“我国的书法艺术是东方的明珠瑰宝,它不是画却有画的美感,它不是舞蹈却有舞蹈的节奏,它不是歌却有歌的旋律”。

东汉大书法家蔡邕说过:“夫书肇于自然,自然既立,阴阳生焉;阴阳既生,形式出焉。”如果说,汉字源于对自然的效法,那么书法艺术则是与自然的精神相通,也即是哲学意义上的道法自然。林语堂先生说过:“在书法上,也许只有在书法上,我们才能看到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。”书法艺术从本质上来说,是人对生命力的一种体验和展现,是人主观精神的流露和表现。当人用审美的目光接受大自然的启迪,溶于心而化为情,借助书法艺术再现时,已经将自己的情感和人文精神个性化的汇于其中。宗白华先生指出:“中国的书法,是节奏化了的自然,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的构思,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。”

对于书法艺术是对生命的反映,东晋女书法家卫夫人有过一段精辟有趣的解说:“善用笔力者多骨,不善笔力者多肉。多骨微肉者,谓之筋书;多肉微骨者,谓之墨猪。多力丰筋者圣,无力无筋者病。”这骨肉筋力不就是人的生命形态的写照吗?书法艺术史上曾有过一个笑谈,有人认为苏东坡的书法笔墨较粗,肉较丰而被讥讽为“墨猪”。苏东坡愤慨的写诗反驳道:“杜陵评书贵瘦硬,此论未公吾不平。短长肥瘦各有度,玉环飞燕谁敢憎。”苏东坡的反驳非常有力,书法的优劣不在是否“墨猪”,不论笔画短长粗细,有精神风韵,蕴涵个性气质和生命力,就像玉环飞燕一样,那个敢说不。

书法的人文精神,价值取向,书者的人品气质,追求情趣,自然会从其作品中流露。刘熙载在《艺概·书概》中说:“笔性墨情,皆以人之性情为本。”古人认为书品与人品关系密切,人正书才会正,人刚健书便不会柔媚,人脱俗书才清逸。因此,在书者的境界中,人格修养和书法修养同等重要。而中国书法的最高境界,就是“中和之美”。“中和”之说源于儒家的中庸思想。在儒家的学说中,中庸是天地万物的根本规律。

“致中和,天地位焉,万物育焉。”中和的精神体现在书法艺术中,就形成了阴阳和谐,刚柔并济的自然平和,俊逸洒脱的书法境界。而这种中和之美的和谐境界,正是书者所追求的人生之境界,也是书者极力想要达到的艺术境界。也正是书法艺术之所以传承千年而愈加发扬光大之魅力所在。